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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朋友可能擔心非自願離職失業以後,失業期間無法負擔個人及眷屬健保費,以致影響就醫診治權益。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組長黃錦儀昨(十三)日表示,只要符合請領失業給付、職訓津貼期間等要件,健保補助最多十五個月,補助對象除了勞工本人之外,還包括附加眷屬,但是補充保費不在補助範圍。黃錦儀指出,補助健保費計算方式,主要按照勞工每次領取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末日當月份,舉例來說,請領期間是從三月十四日至四月十三日,末日就是四月十三日,當月份就是補助四月份健保費,三月份繳費單應由勞工朋友自付。失業勞工非自願離職,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可以申請失業給付最多六個月,中高齡、身心障礙人士最多九個月,如果後續繼續申請職訓津貼,最多可以領滿六個月,同時就業保險基金也會全額補助十五個月健保費,補助金額就是勞工原本應該自付的費用,如此可望減輕家庭經濟負擔。黃錦儀指出,補助方式是由勞保局將補助名單傳到健保署進行比對辦理,勞工朋友不用額外提出申請,補助款將會撥到健保署,勞工不用另外提出申請,健保署也將補助資料轉到受補助勞工所屬投保單位。勞保局表示,勞工非自願離職之後,只要符合就保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請領條件,可至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、申請失業給付,或是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、申請職訓津貼。根據統計資料,去年勞保局初次核定失業給付約為七萬七千八百多人,核付職訓津貼總計二萬二千五百多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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